关于转发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
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区教育局,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工作办公室、临沂临港产业区社会服务局,市直各学校,临沂师范学院:
为认真落实国家、省文件精神,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,现将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,根据省市的统一要求,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,细化进程,明确职责,责任到人。严把教师入口关,在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行政,严格把握政策,严格工作程序,严格审查申报人资格,严肃考试纪律,又要热情服务,实现人性化管理,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二○一○年一月十八日